热烈祝贺济宁恒康生物医药荣获“十佳化妆品生产企业”荣誉称号
为切实履行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赋予化妆品行业协会的职责,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,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《十佳化妆品生产企业》质量标杆生产企业评价认定工作。此次活动严格按照《2021年度“美妆山东”质量标杆企业评价赋分标准(试行)》组织实施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企业申报、机构推荐、材料审查、现场评审、综合评定等程序,共评出2020年度《十佳化妆品生产企业》质量标杆生产企业多家,其中济宁恒康医药有限公司被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选定为山东省《十佳化妆品生产企业》。
希望“美妆山东”质量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带动行业认真贯彻实施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提升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。